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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丢失如何补办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死亡证明丢失如何补办,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例1
死亡证明丢了,到派出所补办需要证件
1、死亡证明可以到原出具证明的机关(户籍所在派出所),查档补办。
2 、火化证证,到火花单位查档补办。
3 、带上身份证,户口簿手续。
例2
补办死亡证明一定要有死者在相关部门存档的死亡记录资料,然后到医院补办。
现在医院保留死亡记录等材料的年限是15年,在15年内到医院可以查到死者资料,能直接在医院补办死亡证明
一、死亡证明补办程序:
1、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地的派出所或者区公安分局的户籍档案管理中心。
2、审查合格后即时办理医学死亡证明。
二、死亡证明补办所需材料:
成人死亡: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单位、村委会证明或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诊断书。
婴儿及儿童死亡
1、医院内死亡的
(1)死亡诊断书,经主治医师签字、院长签字、盖章。
(2)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医院外死亡的
(1)死亡情况说明材料。
(2)村委会(单位)证明,单位负责人或村支书、村委会主任、计生专职两人以上签字、村委会盖章。
(3)乡计生办证明。
(4)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在家中或外地死亡者,其家属应提供死者生前病史或体征,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预防保健站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家属凭此证明书再到当地派出所及市殡仪馆办理户口注销与殡葬手续。各医疗单位如在诊治过程中发现死亡病例,也应完整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家属再凭此证明书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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