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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市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通知(共8篇)由网友“judicialwang”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广西柳州市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通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广西柳州市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通知
广西柳州市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通知
记者近日从柳州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下半年,柳州市教育局继续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各界人士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2日。
教师资格认定分师范教育类和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两类。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的认定如下: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一次性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审核,由鱼峰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一次性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审核,由柳北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往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可持有效毕业证书,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高学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含成人高等教育脱产学习、在职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可持有效毕业证书,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直接认定与学校培养目标相一致的教师资格。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的认定时,申请人应按照师范教育类专业的要求修过相关教育理论课程,同时还需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教育理论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
参加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的人员,即日起至11月2日,可向市教育局和各县(区)教育局报名。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方式,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登录广西教师教育网完成报名流程,同时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不遗漏,现场审核时不接受现场报名和报名信息的修改。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自行安排。
篇2:浙江临安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通知
浙江临安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通知
临安市20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即将启动,凡户籍或人事档案在临安市内,并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提出申请。
据了解,今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4月11-15日,各申请人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4月20-29日,完成现场确认、体检及接受申请等一系列流程。
教育部门提醒,根据我省规定,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申请人必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并通过全省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除全日制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外,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均须参加以说课为主要形式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均必须参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同时,认定对象还需具有三级乙等以上的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以上)。
据悉,20,临安市认定教师资格79人,其中,认定高中、中职类教师资格27人,初中教师资格40人、小学教师资格7人、幼儿园教师资格5人。
篇3:信阳市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通知
年信阳市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通知
信阳市教育局信阳市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河南省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及条件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信阳市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按照规定申请教师资格(除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外)。
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职务;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取得河南省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合格。
二、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准备阶段
(一)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所需表格从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网上下载,网址:jszg.haedu.gov.cn)。
(二)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三)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参加全省统一的教育理论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申请人直接登陆信阳教育信息网(www.xyjyw.cn)进行网上考试报名。网上考试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15日至20日,网报结束后,务于7月20日至22日到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照像并交纳考试费。现场确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大厅(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街与新八街交叉口)
(四)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其中申请中专、中专实习指导、高中教师资格者到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五楼体检中心(信阳市工区路411号,联系电话:0376-6283009);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体检。
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材料的受理阶段
(一)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先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然后再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认点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一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9、网上申报序列号
(二)申请中专(含中专实习指导)、高中教师资格者确认点设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确认点由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
四、审查材料及教学技能测试阶段。
(一)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人员,并通知其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等。
(二)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答辩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五、认定及证书发放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正式受理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时间安排
(一)全省教育理论统一考试时间:2011年10月15日上午8:30―11:00
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7月15日至7月20日
考试现场确认及照像信息采集时间:2011年7月20日至7月22日(没有进行考试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考试现场确认及照像信息采集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大厅)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街与新八街交叉口
考试现场确认及照像信息采集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
考试准考证由个人直接从网上下载,下载时间:10月9日至14日
(二)申请材料受理确认阶段时间
1、申请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时间:10月25日至29日
2、申请中专、中专实习指导、高中教师资格受理确认时间:2011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
受理确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大厅)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街与新八街交叉口
3、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受理确认时间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七、收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豫发改收费[]1582号规定,教育理论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40元;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费收费标准为:中专、中专实习指导、高中教师资格每人220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每人200元。
咨询电话:0376―6369871; 监督电话:0376―6224003
负忧教体局 人事科 0376-6618131
平桥区教体局 人事股 0376-3800293
罗山县教体局 人事股 15937642669
光山县教体局 人事股 0376-8883350
新县教体局 人事股 0376-2960182
商城县教体局 人事股 0376-7952119
息县教体局 人事股 0376-5856326
淮滨县教体局 人事股 0376-7761353
潢川县教体局 人事股 0376-3982030
固始县教体局 人事科 0376-4605116
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职能部门及联系电话
篇4:无锡市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报名时间公告
无锡市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报名时间公告
无锡市教育局关于20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通告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9号)精神,现将无锡市2011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和在锡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职责权限
无锡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负责认定市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新区)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和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新区等地户籍申请人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江阴、宜兴两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当地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和当地户籍申请人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锡山、惠山、滨湖等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当地户籍申请人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四、工作安排
(一)政策咨询。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11月下旬面向社会开展政策咨询活动。咨询电话:无锡市教育局81825561、江阴市86861255、宜兴市82932628、锡山区88701596、惠山区83592407、滨湖区81178602。
(二)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月4日-7日,无锡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简称市自考办)面向市区考生开展考试报名工作,江阴、宜兴两市自考办面向当地考生开展考试报名工作。2011年2月26日(周六),全省举行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3月21日前公布考试成绩。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2010年12月4日-7日,无锡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语委办)面向市区社会人员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江阴、宜兴两市语委办面向当地社会人员开展测试报名工作。2011年1月中旬组织 普通话水平测试。3月下旬公布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
(四)网上报名。2011年4月1日-15日,申请人网上报名。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未通过上述网络报名的不予认可。
(五)材料初审暨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报名。2011年4月11日-15日,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并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报名工作。
(六)体格检查。2011年4月16日(周六),无锡市教育局、锡山区教育局、惠山区教育局、滨湖区教育局受理的申请人在无锡市学校卫生保健所进行体检。江阴、宜兴两市教育局受理的申请人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七)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2011年4月23日(周六),全市举行教育教学基本常识统一考试(闭卷考 试)。5月上旬,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试讲或者说课)。
(八)现场确认申请材料。2011年5月中旬,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并正式受理申请。
(九)认定教师资格。2011年5月中旬,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职责权限组织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综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在受理申请材料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认定结论,将结论通知申请人。
(十)发放教师资格证书。2011年6月20日前,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经认定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有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具体安排,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无锡教育”网()及各市(县)、区教育局网站上的公告。
五、收费标准
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10号)有关规定:教育理论考试费(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考试)每人每门32元;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费每人150元。
六、违规处理
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的,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文件规定,依法予以撤销教师资格、行政处罚直至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无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篇5:苏州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时间通知
一、我市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总体安排
1、咨询与考试报名(2010年12月12日至12月14日)
2、准备申请(2010年12月15日至2011年3月31日前)
(1)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取得证书;
(2)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补修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3)复印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材料等,复印相当助理工程师或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需要);
(4)本市有关普通高等院校为2011年应届毕业生出具学业成绩证明;
3、网上申请(具体日期届时将在苏州教育信息网公布)
(1)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要求网上申请(江苏教师教育网www.jste.org.cn或www.jste.net.cn--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并下载填写相关表格材料。(未通过上述网络报名的不予认可。申报人员凭网络报名号,按规定时间到指定报名点确认。)
(2)思想品德鉴定;
(3)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
4、现场审核确认受理(具体日期届时将在苏州教育信息网公布)(应携带的材料请见以下第五项说明)
5、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日期将在苏州教育信息网公布)
6、资格认定
7、证书发放
8、2011年普通高校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事宜另行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将通过苏州教育信息网(www.szedu.com)(教育之窗--人事师资―教师资格)公布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信息(如:网上申请、现场审核确认、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证书发放等时间要求),请申请者及时关注,不再另行告知。各县(市)、区的教师资格认定信息以其教育局公布的为准。
二、报名点办理以下六种类型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报名
1、幼儿园教师资格;2、小学教师资格;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6、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种类型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融通,不须重复申请。申请学科应在公布的学科目录中选择,当年只能填报一个学科。
苏州市教育局报名点受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仅限古城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报名。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报名点受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的.报名。
各市、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虎丘区、工业园区报名点受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报名。在职中小学教师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可在以上各市、有关区教育局报名。(各市、区报名点见附件)
三、报名人员所应具备的学历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学历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2011年普通高校非师范应届大学本、专科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含学业成绩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同时持有苏州户籍(包括学生户籍)。
五、报名人员现场审核并确认受理时,应凭身份证、户籍材料、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教育学合格证、心理学合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工作人员核验。核验合格后,将材料按规定装入统一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凡材料缺少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均应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在职申请人员《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其所在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填写后要加盖公章。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均应按规定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供申请人员参加体检时使用,申请人员应在“体检表”上填好网上统一报名号。体格检查证明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不合格者,申请不予受理。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再次申请教师资格时,必须重新参加体检。
七、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请人均应参加普通话测试,并取得经江苏省语委办验印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普通话测试成绩不合格者,申请不予受理。苏州市普通话测试站,联系电话:65217036、68365833。各市申请人员应与当地普通话培训辅导站联系(联系电话见附件)。
八、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和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员,以及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等环节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均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九、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均应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补修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苏州市自考办提醒:须参加补修考试的申请人员在指定考试报名点报名。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
苏州市自考办统一组织苏州各市(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参加省教育学、心理学集中考试。补修考试报名时间定为2010年12月12日至12月14日;省统一考试时间定为2011年2月26日,3月21日前省公布补修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苏州市自考办联系电话:68262158。各市申请人员应与当地补修考试报名点联系(联系电话见附件)。
苏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0年十一月
篇6:宜兴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时间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1〕10号)精神,现将无锡市20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和在宜高校年应届毕业生。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职责权限
无锡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负责认定市区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和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滨湖区、新区等地户籍申请人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江阴、宜兴两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当地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和当地户籍申请人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锡山、惠山两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当地户籍申请人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四、工作安排
(一)政策咨询。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11月下旬面向社会开展政策咨询活动。咨询电话:无锡市教育局68789000、江阴市86861255、宜兴市82932628、锡山区88701596、惠山区83592407。
(二)教育学、心理学考试。2012月3日-7日,无锡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地址:扬名新村720号,电话:85012126)面向市区考生开展考试报名工作,江阴、宜兴两市自考办面向当地考生开展考试报名工作。2012年2月25日(周六),全省举行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3月21日前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三)网上报名。2012年3月22日-4月1日,申请人网上报名。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未通过上述网络报名的不予认可。
(四)现场确认暨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报名。2012年3月28日-4月1日,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申请人网络报名号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并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报名工作。
(五)体格检查。2012年4月上旬,无锡市教育局和锡山、惠山两区教育局受理的申请人在市区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江阴、宜兴两市教育局受理的申请人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六)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2012年4月中旬,全市举行教育教学基本常识统一考试(闭卷考试)。5月上旬,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试讲、面试)。
(七)认定教师资格。2012年5月中旬,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职责权限组织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综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在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认定结论,将结论通知申请人。
(八)发放教师资格证书。2012年6月20日前,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经认定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有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具体安排,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无锡教育”网(www.wxjy.com.cn/)及各市(县)、区教育局网站上的公告,宜兴教育网(www.yxedu.net)。
五、收费标准
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教育理论考试费(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考试)每人每门32元;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费每人150元。
六、违规处理
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的,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文件规定,依法予以撤销教师资格、行政处罚直至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宜兴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篇7:东莞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通知
东莞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通知
记者近日从市教育局有关部门获悉,东莞20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工作已经展开,本次资格认证首次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10月8日凌晨开始,截至10月23日。
据了解,今年首次实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有关程序后,由受理单位进行初审材料、组织体检和上报材料等工作,再由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进行材料审核,并对需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进行测试。
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要求、网上报名的操作程序和有关事项,可在东莞教育网(www.dgjy.net)查询。
篇8:泉州下半年社会人员教师资格两学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泉州2010年下半年社会人员教师资格两学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201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如下:
报名时间:2010年5月10日至5月16日(8:10-11:30,14:40-17:30,星期六,星期日照常上班)
考试时间:定于七月份
报名地点:泉州市鲤城区自考办(北门街中山公园对面教师进修学校内)
注意事项:请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办理报考事项。每人每门课程收取50元 教师资格认定由教育主管部门确认。
“两学”考试是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的一种考试。 教师资格认定有关通知请登陆:www.qzedu.cn/ 普通话测试详情请登陆:www.qzdy.cn/yywz/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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